华夏人寿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3.0版)重大疾病保险
个人
投保范围
18-65周岁
投保年龄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限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身故/全残豁免保险费保障。
责任免除

因下列第(一)至(七)项情形之一在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或因下列第(一)至(九)项情形之一在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导致被保险人患附加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附加合同成立或者附加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其他附加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附加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其他附加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其他附加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身故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其他附加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全残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保险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其他附加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全残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险期间:1年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10人预约
相关保险方案推荐
0岁男孩子常青树(少儿优选版)
5987元
年缴保费
2000000元
最高保额
少儿险 重疾险 医疗险
0岁
查看方案
推荐理由:新增25种少儿特定疾病双倍赔付,保障更安心
陈周兴
1193关注
同类产品推荐
推荐代理人
更多 >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